易德龙(603380)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4修订)
| |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 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苏州易德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 构,在股东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