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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516FangDa Carbon(600516)2025-04-25 12:5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黄隽、彭淑媛、吴烨、刘志军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 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严格规定和要求。在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公司运营等工作中,独立董事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4 人,分别为黄隽、彭淑媛、吴烨、刘志军。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