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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关于珈伟新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300317Jiawei Energy(300317)2025-04-25 13:2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518026 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20088-00006 号 致: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珈伟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 问。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珈伟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