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5000750017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5000750017 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2024年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元力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元力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