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603858)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 实施; (三) 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七)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第一条 为明确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等高级 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