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00295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鸿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兰佳先生、马哲女 士、杨一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 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独立董事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符合 《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