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一)服务原则及服务价格 服务原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 金融机构,在本协议有效期及综合授信额度内,自主选择贷款金额以及贷款期限。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贷款服务:国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 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国泰财务公 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瑞泰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信证 券对瑞泰新材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瑞泰新材2023年4月与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