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子孟、杨林、黄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苏子孟、杨林、黄虹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一、本人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个人履历表等材料,本人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兼任广西柳工外 | | | | 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 | | 二、独立性自查: | | | | 本人是否属于《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