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5)第 000569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和信审字(2025)第 000569 号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山东 赫达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