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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600841SNAT(600841)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