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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0841SNAT(600841)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 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四)负责审查《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