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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600841SNAT(600841)2025-04-25 16:18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 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发 行申请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六条 公司应采取在金融机构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和集中管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且根据投资项目的信贷安 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金融机构开设专用账户的,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