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