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小偶先生、祁丽女士、薛志坚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认真核查及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于小偶先生、祁丽女士、薛志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