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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00302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思进智能 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良琛、徐大卫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良琛、徐大卫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独董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范运作》第 3.5.4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上述人员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