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