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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0028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002836NGL(002836)2025-04-25 19:38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 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 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和《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 构,行使《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 作,在股东会闭会期间管理公司事务。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 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