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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00015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155CNDL(000155)2025-04-27 07:50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按照上述要求,公司 独立董事赵德武先生、郭龙伟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自查表》。结合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核查、对独立董事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持股情况进行了抽 查,认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德武先生、郭龙伟先生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