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2)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 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 三季度(以下统称"中期")根据当期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 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制定和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5 年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