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00202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