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质量,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 1 -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