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 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