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0021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质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 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