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00082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新权)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刘新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本 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在原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服务近 40 年,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 律顾问,分管武钢非钢产业、企业改革与管理、境内外资源投资与境外安全、公 司法律事务,先后兼非钢管理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海外矿产资源事业部部 长等。2020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 | | |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本报告 期应参 | 现场出 席董事 | 以通讯 方式参 | 委托出 席董事 | 缺席董 事会次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 出席股 东大会 | | 姓名 | 加董事 | 会次数 | 加董事 | 会次数 | 数 | 自参加董 | 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