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002348)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肖敬华)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肖敬华,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现 担任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 年 9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