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4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2025年4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