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 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 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 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履职,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