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庆瑜)
(林庆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有 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庆瑜,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 硕士。本人曾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