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 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同时,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 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 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四)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 一、公司制定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