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00303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运作,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