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职责 第四条 在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中,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一) 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二) 审查拟聘或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包括专业能力、执业质量 和诚信等方面情况调查和审议; (三) 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执业质 量进行事后评价; (四) 拟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 东会批准。 (五) 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 相关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的会 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1 第一条 为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的工作,根据《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