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 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