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分科技(688758) -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 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 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 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 每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