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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30098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烜)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烜) 各位董事、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李烜,1964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长春市分行会计处职员、副主任科员,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计财部、计划资金部负 责人,营业部、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行 长,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助理巡视员;光银国际资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