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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00125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1256WEIGANG(001256)2025-04-28 12:3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 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 5、独立董事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独立董事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独立董事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