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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报告天衡专字(2024)01752号

天衡专字(2024)01752 号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1752 号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华亚智能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核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华亚智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年10月 31日止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