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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6039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3958HARSON(603958)2025-04-28 13:1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保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效率,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森 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