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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003003) -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元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元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二 零 二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1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厚"或"本所")受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股份"或"公司")委托,作为其本次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 嘉厚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