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603869) -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 运作》等要求,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树良、张维、贾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智认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树良、张维、贾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