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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688090) - 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意见
688090RISONG(688090)2025-04-28 16:14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 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勇根先生、马腾先生、刘奕 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等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