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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6880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88090RISONG(688090)2025-04-28 16:3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 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