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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6036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603639hailir(603639)2025-04-28 16:3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海利尔药业集团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有效,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