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603690) -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中部分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中部分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博行"或"本所")接受上海至纯洁净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至纯科技实 施《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受至纯科技的委托, 博行就本次拟回购注销第三、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