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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60306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03068BEKEN(603068)2025-04-28 17: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致: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博通集成电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通集成")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以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