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002614)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二四年度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奥佳华公司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