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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30046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峰先生、陈鹏先生、张姝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独立董事潘峰先生、陈鹏先生、张姝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2025 年 04 月 27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