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并结合现任独立董事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 吴德军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各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和吴德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 赵曼 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 间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