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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股份(600308) - 华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600308SDHT(600308)2025-04-29 08:2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