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600308) - 华泰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 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 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 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