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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股份(600308) - 华泰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600308SDHT(600308)2025-04-29 08:22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 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 ...